明年元旦起,開發礦產、排放廢棄土石渣等四種行為將收費
  開欄的話
  四川,長江上游生態屏障。建設一個山清水秀天藍的四川,是每個人的夢想。
  10月10日發佈的 《四川省林業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首次劃定濕地、林地等四條林業生態紅線,明確給出長江上游生態屏障初步建成時間表;11月5日,成都市及周邊地區、川東北地區、川南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建立……
  今日起,本報推出“建設生態文明·四川行動”系列報道,帶來頂層設計落地後的最新進展,和讀者們一起關心空氣、水和土壤質量,共享生態四川建設的新進展、新成果。
  本報訊(記者 王成棟)近日,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水利廳聯合下發《關於制定水土保持補償費收費標準的通知》,明確對一般性生產建設項目、礦產開發、取土挖砂、排放廢棄土石渣等四類行為征收水土保持補償費,並給出具體征收標準。
  根據《通知》,對於一般性生產建設項目,對實際徵占用土地面積按照2元/平方米征收;對於開采礦產資源等行為,按照開采固體礦產每噸礦產征收0.7元,開采石油、天然氣的征收標準為2元/立方米;對取土挖砂、燒制磚瓦等破壞地表生態的行為,根據所取土(砂、石)量,按照每立方米1.5元計徵;對於排放廢棄土石渣等可能造成地表植被損毀或者其他形式水土流失等行為,按1.5元/立方米征收。上述標準自明年元旦起正式實施。
  省水土保持局負責人介紹,對上述四種行為進行收費,是我省探索生態補償機制的一種嘗試,所征收費用將會用於水土保持、地表植被恢復等專項治理。據瞭解,今年5月1日,我省正式出台水土保持補償費征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
  (原標題:我省水土保持補償費征收標準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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